日期: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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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融资租赁行业快速发展,但特色化和专业化的融资租赁公司仍很少,主要为大型金融租赁公司或者具有国企背景的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当前融资租赁行业快速转向中小微企业开展直接租赁、厂商租赁等服务实体经济的趋势明显加强。
本文列示了如下中小微项目在开展过程中所常见的风险要点以及相应的应对措施供参考:
一、现金流紧张,上下游账期严重不匹配,企业流动性风险突出。
中小微企业由于规模和市场竞争地位和谈判能力较弱的原因,在上游供应商处无法获得充足的赊销账期,而在下游客户处又因为扩大销售规模的压力或者强势客户结算不及时等原因,导致上下游账期严重不匹配,具有普遍而突出的流动性风险问题,继而影响其偿债能力,融资企业逾期甚至坏账风险高。因此分析风险要以还款来源为核心,特别需要关注的是第一还款来源。
中小微企业现金流紧张如此普遍,在尽调的时候如何识别企业的现金流紧张的信号就需要多方面查证:
1、资产对外抵质押情况:企业经营良好时,信用借款亦会通畅。如果所有的优质资产都拿去抵质押融资了,说明企业的融资能力有限,其融资渠道可能存在问题。典型代表是企业的土地、房产、收益权、股权、设备等优质资产都拿去抵质押,说明企业没有特别获得金融机构的认可。
2、关注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现金流是企业自身造血能力,一定要重视,相当于第一还款来源;投资活动现金流,看看企业未来是否还存在大额对外投资需求;筹资活动现金流,看金融机构对企业的支持态度。
3、比较融资成本: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说明金融机构认定企业的风险较高,这样风险和收益才能平衡。而风险越高,未来从金融机构的融资难度就越大,融资成本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金融机构对企业风险的认定。
4、短期内企业的融资集中到期情况:尽职调查时要了解借款人在租赁期内每年尤其是近一年内的债务到期情况。如果出现集中到期的情况,要咨询企业的流动性应对策略,综合评判企业的流动性风险。企业的融资渠道也会因此受阻,最终可能引发租金逾期。
二、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审计及业务鉴证少,财务报表尤其是收入情况难以核实。
一般规模的中小企业均很少开票,增值税报表等常规核查手段难以确定中小微企业收入的真实性,尽职调查时可重点关注:
1、中小企业内部管理需要仍会建立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尽职调查人员应现场翻阅其总账和明细账,比对总账与明细账、总账与日记账是否一致。
2、核打企业对公账户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配偶的个人银行流水,着重关注同名账户转款、公私户转款、关联交易、投融资等非经营性收入款项,关注其交易量、余额的大小及变化,同一来往人惯性频繁支出等异常记录。
3、小企业虚增销售收入及资产的手法常通过调整往来款项实现,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长期挂账等方面,如作为抽逃注册资本的账务处理途径,长期挂“其他应收款”或者“预付账款”账户,从而虚增销售及资产。注册会计师对收入及资产进行审计时,一般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确定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尽职调查应重视对往来款项进行核实,特别是要抽取发生频繁、金额大、时间长或异常的往来款项进行电话核实或函证。
4、从企业生产流程中的关键驱动因素推断设计产能判断企业的最大销售收入,调查了解企业的生产流程,了解流水线中影响产能的瓶颈环节的生产能力就可以推测企业的最大产能。
三、中小企业企业治理不规范,通常采用家族化经营管理方式,关联方关系及交易认定难以核实。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特别是与未披露关联方进行的一系列交易和事项,是财务舞弊或者潜在风险的焦点所在,融资租赁公司在展业过程中应重点加强对未披露关联方的财务核查力度、扩大其核查范围、充分利用各种核查方法及手段,以期降低租金回收的风险,尽职调查时可重点关注:
1、从关联方的定义出发:以管理层提供的关联方清单为出发点进行核查,通过扩大核查范围,如关注家族亲属、小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临近注册地址公司检索等方式实现对关联方关系的识别和判断。尽调人员需要调查关联方清单上的人员和企业是否与企业的客户、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或有进行过关联交易,尤其应关注其是否存在人员兼职、相互投资、共同投资及其他利益关联,进而判断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2、以重要客户及供应商为导向:在对重要客户及供应商进行核查的过程中,应当着重强调重要性原则和风险导向原则。核查样本可参考交易金额及交易所占比例选择符合重要性水平的客户及供应商。在获取重要客户及供应商的背景信息时,如股东情况、关键管理人员、业务规模和办公地址等信息,有必要时可通过对重要客户及供应商实地走访、获取第三方证明材料等其他外部证据、询问直接参与交易的基层员工等方式,进一步判断其是否存在未披露关联方的可能。
3、潜在关联关系通常还具有以下特征:交易对方曾经与公司或其主要控制人、关键管理人员等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对方注册地址或办公地址与公司或其集团成员在同一地点或接近;交易对方主要控制人、关键管理人员或购销等关键环节的员工姓名结构与公司管理层相近;交易对方和公司之间的交易与其经营范围不相关;交易对方长期拖欠公司款项,但公司仍继续与其交易;交易对方是当年新增的重要客户或重要供应商等。
中小企业还普遍存在股权代持潜在纠纷、业绩稳定性欠佳等风险点,由于中小企业通常经营范围限定在局部区域和细分行业,尽职调查过程中可通过外部渠道走访、工商税务等管理单位了解的方式对企业未披露的风险信息进行核查。实际情况中不仅仅只有前面几种,尽职调查人员在实际调查过程中要灵活变通,采取更加合适和针对性的调查核实方法和交叉验证方法,以便更有效控制中小企业融资业务的风险暴露。
作者:广发融资租赁(广东)有限公司 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殷金波
文章来源:http://ishare.ifeng.com/c/s/v002O5BCdPf-_kCYTK--0H--H72HDjufWhqHJaJX8--xZAPOIpY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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